2014年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2%(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10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比上月增长0.52%。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3%。
分三大门类看,11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制造业增长8.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2%。
分经济类型看,11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集体企业下降2.5%,股份制企业增长8.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4.4%。
分行业看,11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9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6.2%,纺织业增长7.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0.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7.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5.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1.0%,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6.1%,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5.4%,汽车制造业增长9.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12.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6.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2.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0%。
分地区看,11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5.6%,中部地区增长8.6%,西部地区增长10.8%。
分产品看,11月份,钢材9205万吨,同比增长1.2%;水泥21863万吨,下降4.0%;十种有色金属398万吨,增长7.9%;乙烯147万吨,下降6.4%;汽车232.7万辆,增长2.6%;轿车118.5万辆,下降4.5%;发电量4487亿千瓦时,增长0.6%;原油加工量4225万吨,增长5.5%。
11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6%,与上年同期持平。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 1089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3.9%。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5、行业分类标准
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原来的工业行业大类由39个调整为41个,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4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按国家标准支付稿酬或立即删除内容,以保证您的权益!联系电话:010-58612588 或 Email:editor@mmsonline.com.cn。
- 暂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