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涨价要挟”机制急需建立
有业内人士称,电力企业欲以缺煤要挟涨价。客观地说,业内人士的说法也未必确凿,华中华东地区连续的强雨雪恶劣天气增加了运煤难度,而在正常季节,电煤运输的70%都是靠汽车来完成。缺的不是煤炭产量,而是抵达电厂的效率。但是,电力企业也是理性经济人,往年的煤电合同签订不说是腥风血雨,起码也是众声喧哗,而今年的合同签订情况则异常顺利,整体涨价4%的结果也让供求双方欣然接受。
在2007年CPI上涨、国家对电价严格控制的事实语境下,难免不让人怀疑其是否早就有意促中间商急剧囤货以改变供求关系,从而使得煤炭批发价下降的“计划”,甚至以此来向国家“逼宫”的可能。
在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里,利润永远排在第一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动辄辱骂资源型垄断企业的涨价愿景是荒唐可笑的。不同的利益阶层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即便是电力企业千方百计地想涨价,也不是大逆不道的错误,更不能用企业社会责任来打压。这就好比一个人犯了罪,我们说这是不道德的,但道德是最高的法律,首要的应该是绳之以法。在油荒的日子里,在电荒的岁月中,真正需要警惕的是有没有一种“反涨价要挟”机制来与资源企业的牟利冲动相抗衡、相博弈。
不管资源型垄断企业有没有涨价的图谋,在特殊时刻要有制度化、体制化、常规化的计划干预,毕竟电力、石油等产品事关国计民生。市场化的涨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企业能以垄断地位控制市场、进而控制价格制度。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有强势的话语权,要有反要挟的能力。一则,人们必须至少能与垄断企业站在一个信息平台上,对市场不能一无所知,能够清晰辨别正常与异常的市场状况;二则,对于人为操纵的市场行为,要有惩戒机制和惩戒能力,并且反映迅速果敢。
企业就是要逐利,关键是不能靠市场伦理去教育他们,而应该靠有效的制度去规制其市场行为。当务之急是建立“反涨价要挟”机制,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资源季节性短缺已经大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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