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理办法》提到,标识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应许可。
根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许可。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许可。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递归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域名解析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未取得上述相关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
《管理办法》将标识服务机构分为五类:一是根节点运行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在境内的根服务器,提供跨境解析服务;二是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国家顶级节点服务器,提供境内标识解析和数据管理服务;三是标识注册管理机构,负责面向工业互联网提供标识注册服务,涵盖Handle、OID等标识体系;四是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二级节点服务器,面向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标识注册、解析和数据管理等服务,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五是递归节点运行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递归服务器,旨在保障解析服务性能。
为保障标识解析体系稳定运行,标识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制定完整的系统对接方案,确保相关标识服务系统对接。根节点运行机构应当与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同步境内解析路由数据,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应当与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同步境内标识注册数据,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与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同步标识注册数据和标识解析路由数据。
信息通信管理局解读,标识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对接并同步数据,是实现标识解析体系统一管理、分级解析、安全管控的基本要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承担了异构标识互联互通、跨境交互安全可控、解析服务长效稳定的职责,是我国标识解析体系的核心枢纽。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与根节点运行机构对接将保障与国际接轨,提供全球标识解析服务;与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对接,将实现异构标识的统一解析,并为注册信息的真实校验提供基础;与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对接,是实现分级管理、全网解析的关键。
根据信息通信管理局对《管理办法》的解读,可以看到,我国在工业互联网标识领域已经实现从0到1的突破,取得可喜的进展。我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已实现建成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重庆五大国家顶级节点,南京、贵阳两个灾备节点加速建设,形成“东南西北中”布局,并与Handle、OID体系实现对接,面向全球范围提供解析服务。上线二级节点数85个,覆盖22个省(区、市)和机械、材料、石化、家电等33个行业,标识注册量超过98亿,连接企业超过9000家,日解析量超过800万次。
标识应用不断深化,形成了智能化生产管控、网络化生产协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化产品交付、自动化设备管理等典型应用模式,成功打通物联网设备、支付终端和标识读写设备等终端,公共应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南山)
(C114通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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