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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订定新能源政策目标 太阳能和风能为主

【编者按】能源局在再生能源方面的执行措施以太阳光发电及风力发电为主,目标在2025年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20%。


能源局在再生能源方面的执行措施以太阳光发电及风力发电为主,目标在2025年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20%。其中“太阳光电2年期推动计划”预计在2年内达成1.52GW的太阳能装机容量;长程规划屋顶型太阳能装机容量达3GW、地面完成17GW。年发电量目标为250亿度电,期望可以带动总投资额达新台币1兆2,000亿元,以及带动10万个就业人口从事太阳能相关行业。

能源局初期将以推动中央公有屋顶、工厂屋顶、农业设施等屋顶为主,目标在107年6月完成910MW。后期将着重推动地面型设置,如盐业用地、严重地层下陷区、水域空间及掩埋场,目标于107年6月完成610MW。

另外,政府正规划“风力发电4年流动计划”,加速推广发展离岸风电,目标于2025年装置容量达3GW。除太阳能和风能计划,政府亦着手研拟川流式水力发电和地热发电计划。

2017年1月26日公布之电业法允许公民电厂及社区分散发电,并鼓励再生能源在地发电、在地用电,放宽再生能源发电业售电条件,允许电力业者代输或直接供电予用户。

谈废核之前,原能会积极面对除役及核废料

台湾原子能员委员会(原能会)于3月11日,对反核游行诉求“核废处置动起来”表示认同,在通往非核的目标上,核电厂除役以及核废料处理问题都应该积极处理。

原能会正在积极审查核一厂除役计划,并要求台电提出核二厂及核三厂的除役计划分别在2018年底及2021年中提出。并且针对台湾电力公司未依时程选定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场址,原能会已向台电依法开罚新台币1,000万元。

关于兰屿核废料迁址一事,原能会已完成对台电“低放处置计划替代应变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兰屿贮存场迁场规划报告”两项报告的审查,要求集中式贮存设施应于3年内选定场址、8年内完工启用。在核废料迁离兰屿之前,原能会也持续对台电进行严格监督,做好贮存和安全运营工作,并严密监督兰屿及核电厂周围之辐射监测,确保民众安全和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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