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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风电将重点发展中东部地区

【编者按】到2020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根据测算,在“十三五”期间,水电建设投资需求大约5000亿元,风电投资7000亿元。在风电方面,则重点发展中东部地区风电。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根据测算,在“十三五”期间,水电建设投资需求大约5000亿元,风电投资7000亿元。在风电方面,则重点发展中东部地区风电。

目前,风电已经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到2015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达到1.29亿千瓦,年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3.3%,比2010年提高2.1个百分点。

《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在总量上,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在消纳利用目标上,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

“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根据《规划》,按照陆上风电投资7800元/千瓦、海上风电投资16000元/千瓦测算,“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

“十三五”期间风电开发布局重心将发生重大转移,将由过去的“三北”地区转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为此,《规划》提出,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这意味着这一地区的风电新增并网装机规模超过了“三北”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3500万千瓦左右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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