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发布了4家新能源汽车骗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是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车型11款,共计2616辆骗补。
对上述4家企业处理结果是: 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暂停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责成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涉及的问题车型有11款,共计2616辆: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54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涉及的问题车型有2款,分别是FDG6112EV型纯电动客车和FDG5020XDWEV1型纯电动流动服务车。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涉及的问题车型有6款,分别是:KLQ5020XXYEV5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KLQ5040XXYBEV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KLQ6129GAHEVC5型混合动力城市客车、KLQ6702GEV型纯电动城市客车、KLQ6802KAEV1型纯电动客车、KLQ6109TAEV1A型纯电动客车。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252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2014年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200辆实际安装的电池品牌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经核实,涉及涉及的问题车型有2款,分别是:SLG6720EVG型纯电动城市客车和SLG6660EVG1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327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问题车型为其生产的WD6602BEV型纯电动客车。
处罚决定书显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工信部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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