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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到底谁该负这个责任?

【编者按】电信诈骗,无良企业为虎作伥与监管失职是并存的,不能只批评企业,监管部门同样守土有责。但也要看到,电信诈骗屡禁不止,不唯虚拟运营商号段独有,有些基础运营商的号段同样没能避免。


电信诈骗,无良企业为虎作伥与监管失职是并存的,不能只批评企业,监管部门同样守土有责。

徐玉玉遭诈骗后死亡事件,将虚拟号段诈骗多发的情况推上舆论风口。9月5日,工信部对此表示,“基础电信企业不会将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作为其发展客户、提升业绩的途径,但也不排除个别基层电信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罔顾社会责任。”

徐玉玉事件发酵已有多日,事件触发的讨论林林总总,而工信部的归因回应,也契合扫尾阶段的“结案陈词”式反思之需。就该事件而言,“个别企业”把关不严导致诈骗猖獗,确实是其直接导火索。有些虚拟运营商为扩大用户,疏于对入网用户的审核,导致170、171号段成为电信诈骗的重灾区,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也要看到,电信诈骗屡禁不止,不唯虚拟运营商号段独有,有些基础运营商的号段同样没能避免。只不过相对而言,该问题在虚拟运营商号段的出现频次更高。工信部表示,要严格落实手机实名制,把实名制落实情况作为虚拟运营商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码号资源、发放正式经营许可证的一票否决项。这是重要举措。

可若光是实名制,并非终结电信诈骗的利器。业内人士早就指出,实名制的操作,不过就是将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联网比对,并不能保证“人证合一”。所以,不是说基础运营商更好地贯彻实名制,就可以对电信诈骗免责。

现在有些基础运营商其实不只是未尽责到位,而是连很多起码的治理动作都阙如,甚至事实上为电信诈骗大开方便之门。典型的例证,就是“垃圾短信”问题——不少电信诈骗是通过“垃圾短信”实施,如五花八门的中奖短信等,其治理也该协同施治。

之前早有媒体曝出,对于“垃圾短信”,运营商推出了“红名单”制度,将少数特定用户纳入到免骚扰保护的范畴。这印证了治理垃圾信息“非不能,是不愿也”的事实。在红名单之外的广大用户,许多运营商不过在虚与委蛇。这背后的原因也不难想见:在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冲击下,手机短信市场逐年萎缩,“垃圾短信”成了运营商对冲利润萎缩的救命稻草。运营商和银行,也是骚扰、诈骗电话(短信)获利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如今,监管部门表示,为对虚假诈骗电话进行重点源头整治,要求电信企业建立语音专线主叫号码鉴权机制,对未通过鉴权的呼叫一律进行拦截;对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非法提供VoIP电话落地及改号服务的企业依法责令改正、计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公开,也敦促相关互联网企业通过关键词屏蔽、APP下架等方式,斩断改号软件的发布传播销售等渠道………这些举措确实挺有针对性,有力道。

但在电信诈骗问题上,技术层面的补漏洞,终究要回到基本的“治理态度”上去。现在电信诈骗症结其实早已明了,技术治理本来也能对其形成较好的遏制,但问题出离的严重,这本身就是问题。而对电信企业的“要求”“敦促”能否辅以严厉监管问责,显然尤为重要。

对于电信诈骗,守土失责的不止是电信企业——当然其责任很大。但这问题在此前那么长时间里,未得到实质性治理,直到徐玉玉之死使得民众对其敏感度大增,才有雷厉风行介入查办,这不应该。而要真正总结、汲取教训,就必须将反思触角伸向这里面的监管失灵。事实上,对运营商关于电信诈骗的拦截、反馈、查处、信息公开机制跟其考核挂钩,也是敦促其改进的硬手段。

电信诈骗,无良企业为虎作伥与监管失职是并存的。要想让电信诈骗无所遁形,最大程度压制其生存空间,提升监管部门效能,而不是习惯性“断电”,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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