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改革在紧锣密鼓推进。6月30日中石化公告了销售业务重组的最新进展和引资工作安排。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其具体的引资流程将采用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分“选择和确定投资者”以及“谈判交割”两阶段实施。而按照公司法规定,总资产达到3418亿元的中石化销售公司,按照30%的出让比例计算,最终出让的资产有望达到1000亿元以上,未来引资股东上限不超过49个。
◎规定
业务互补性投资者优先
中石化在此次公告中称,选择潜在投资者及确认投资额度将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潜在投资者对销售公司的报价及其拟投资规模;是否可与销售公司实现优势互补,是否可成为销售公司业务发展的合作伙伴;是在境内还是境外注册;是否可惠及广大的中国公众;潜在投资者的行业地位、品牌形象和声誉、财务实力;意向的持有期限;及其现有业务或其主要投资领域与销售公司、中国石化或石化集团下属其他主要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存在明显利益冲突。
具体的引资流程将采用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分“选择和确定投资者”以及“谈判交割”两阶段实施。中国石化和销售公司将共同成立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内、外部专家组成的独立评价委员会对选定的意向投资者进行评议。
从上述公告内容可见,中石化对投资者的选择确定体现了“三个优先”,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而从中石化给定的投资者条件来看,在业务上有互补性的产业投资者是其优先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最后一项条件显然是不欢迎与中石化存在直接同业竞争关系的投资者。
根据此前媒体公开信息显示,已有包括复星集团、腾讯、上海绿地集团下属能源集团公司以及一些保险机构与中石化有过接触。不过,中石化对此不予置评。
◎预测
出让资产或超千亿
中石化此番将以出售加油站资产的形式向社会和民营投资者出让销售公司的股权,具体包括3万余家加油站资产、连接加油站的城市成品油管道、仓储设施以及包括2万家加油站便利店在内的非油品业务。
中石化销售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成品油供应商。其2013年成品油总经销量为1.8亿吨,拥有品牌加油站30233个。2013年,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51亿元;2014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7亿元。
截至2014年4月30日销售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3418亿和644亿元(资产负债率81%)。若按照30%的出让比例计算,最终出让的资产有望达到1000亿元以上。此次引资的持股比例将据市场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30%。引资不会采取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最终引入的投资者数量将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位中石化内部人士介绍,重组后的销售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超过50个。因此,在已有中石化一个股东的情况下,引资股东上限不超过49个。
对于这一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销售业务未来设想,中石化方面有着更大野心,欲从油品提供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其中,非油品业务被颇为看重。按照规划,“今后,销售公司在发展优势油品业务的同时,将发挥平台优势,拓展便利店、汽车服务、O2O、车联网、金融服务、广告等非油业务。”中石化表示。
中石化销售公司目标是打造综合性服务的生活驿站,未来中石化非油品业务提升空间广阔。参考国际经验,加油站非油业务收入占比可达到10%—30%,毛利占比可达到50%—70%,单店非油品年销售收入可达到100万—200万美元,而中石化销售板块非油品收入(2013年为133亿元)占比不足1%,毛利占比微乎其微,单店非油品年收入仅为9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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