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日本福岛核事故以来,中国暂停了核电项目的审批。在经过一年半的停顿后,中国决定重启核电建设。
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下称“核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下称“核长期规划”)。
会议明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福岛核事故发生以前,我国核电建设正以世界上绝无仅有的速度突飞猛进,每年上马七八座核电站。截止到2011年底,我国核电机组已建15台、在建26台(两者累计装机达4141万千瓦),拟建机组21台(累计装机2272万千瓦),上述运行以及在建核电站都只限于沿海地区。但由于现有核电机组已把沿海地区基本布满,内陆地区出于种种考虑,核电项目规划极多,不仅是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河南、四川、重庆等地都已纷纷宣布了当地的核电规划。
对于我国发展内陆核电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王亦楠是坚决的反对者,“国外科学界的最新研究报告表明,欧美的诸多内陆核电站经过多年实践后已经遇到冷却水的难题,已经认识到内陆核电是没有前景的方向,我国必须充分关注这一国际最新态势,绝不能重蹈覆辙。”
国内一家核电集团的资深人士也指出,实际上,中国现有的能力一年也就建4-5个反应堆。按照之前核电的建设速度,是在国情、技术条件、人才管理等方面的脱离,“实际上,原来的目标是超出中国国情的。”
王亦楠用“饮鸩止渴”来形容核电如果在不安全的状况下高速发展,“核电并不是中国要解决能源紧张、减排压力的最好选择,中国要依靠核电的话,无异于走入了一个歧途。”
“实际上,新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出台以前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讨论,我国2020年的核电装机目标该如何调整,一直有不同的声音,而争论的核心就是因为福岛核事故而暂停审批的20多座内陆核电站要不要上。”王亦楠说。
“政府部门考虑到民众对内陆核电计划的排斥情绪,以及核电站可能造成的辐射威胁,不安排内陆核电计划在情理之中。”沈宏文说,尽管福岛核事故已经过去一年,该事件就其恶劣影响提醒核电国家,核电站的建设运行必须围绕安全性来展开,“既然核电站最好在靠近水源的地方建立,那么沿海地区发展核电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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