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北京8月7日电(记者南辰) 商务部近日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需呈现同比增长30%左右的两旺格局;预计下半年汽车市场供需关系继续保持宽松,买方市场格局不变。
通常,买方市场格局总是对消费者更有利。但是在记者看来,中国汽车市场更像是一个"瘸腿"的买方市场,由于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不完善,虽然近年来汽车市场持续高速增长,整体供大于求,但是想要购车和已经买车的消费者都很难享受到买方市场消费者为大的主动。
举例来说,2004年12月30日,我国消费者期待多年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终于正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可一年多转眼已经过去,汽车三包法规草案自征求意见后就"石沉大海"。
法规缺位势必造成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介绍,上半年汽车质量投诉上升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汽车生产厂家以国家尚未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而在汽车大国美国,早有保障汽车购买人权益的法律《柠檬法》。如果消费者购买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的有缺陷车辆,并且在合理的尝试次数后制造商仍未能修好汽车,那么消费者就有资格要求厂商给予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不知道中国的消费者还要"望'柠檬'止渴"多久呢?
除了法规缺位,已经推出的法规执行力差也是买方市场"瘸腿"的一个重要原因。细数近两年中出台的汽车新政策,就像侯宝林先生讲的楼上脱鞋的段子一样带有一个共性:第一只"鞋子"落下"惊天动地",吸引眼球无数;可有心之人左等右等,就是听不见第二只"鞋子"落地的声音,个中微妙之处耐人寻味。
例如汽车召回法规,实施已经近两年了。想当初,召回法规刚实施时厂家可谓诚惶诚恐。可时间一长,一例强制召回都没有实施,缺了这关键的第二只"鞋子",召回法规的威慑和威力都大打折扣。
再拿近日实施的交强险来说,由于实施细节不"完美",导致过渡期不断出现投保商业三者险和投保交强险车主的利益碰撞。同一起车祸中的两位车主,若一个投保交强险,另一个投保商业三者险,交强险的原则是"无责赔付",商业三者险是"按责论赔",赔偿原则截然不同,给车主的感觉必然不平衡,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很难拿捏。由于交强险规定的过渡期有1年时间,如何妥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思考。
我国汽车市场"瘸腿"的表现还有很多。例如,有的厂家不讲诚信,先是承诺长时间不降价,随后很快降价,使很多消费者在买方市场中依然感觉自己遭到强势厂家的"戏弄";一些厂家利用新车畅销,大搞"饥饿疗法",任由4S店加价售车,管理部门对此也干涉乏力,在买方市场中让消费者产生"卖方市场"的错觉等等。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近日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生产汽车388.64万辆,全年产量有望达到700万辆。可以说,中国汽车市场的成长令人刮目相看。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翻翻中国汽车工业50多年的大事年表,我们的汽车政策、法规成长的步伐明显滞后于市场增长的步伐。长此以往,"瘸腿"的买方市场势必会给汽车社会带来更多不和谐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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