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丰田)曾依据日本汽车回收再生法公布丰田在ASR(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 汽车粉碎残渣)、气囊类、氟利昂类这3种特定零部件的资源回收再利用等方面的成绩。
汽车回收再生法中指出,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上述3种特定零部件的回收及合理再利用。丰田在日本全国范围内对ASR零件委托相关回收公司,对气囊类以及氟利昂类零件委托行业共同设立的中间法人——汽车资源再利用合作机构进行合理而有效的回收、再利用。
丰田长期以来致力于生产便于回收再生的汽车,投入资源再利用的技术开发,为构建可持续循环型社会切实地付出自己的努力。作为其中一环,早在20世纪90年代时丰田就接受了社会对于回收再生的要求,在全球首次开发了从汽车到汽车的树脂、纤维材料再利用技术,并将高性能的再生隔音材料RSPP(Recycled Sound-Proofing Products用ASR中包含的氨甲酸酯和纤维再生的防音材料)进行了产业化。该RSPP材料自1996年起在丰田的日本国产车内使用,逐步扩大搭载车辆种类(现为19种车型),在2005年度内突破累积搭载100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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