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秘书长祁和生说:“国内70家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中,我估计有20来家有意开发自己的风场。”尽管他并没有对国内涉足风电场开发的整机制造商做过详细统计,但这几年的行业发展表明,这一趋势正在愈演愈烈,其背后是国内70家整机制造企业竞争的加剧。
制造商变身开发商,一方面可以带动风机销售,一方面或许还可获得风场转让溢价,何乐而不为?但相关人士担忧,关联交易的增加,将不利于风机制造业良性竞争环境的形成,而所谓的溢价转让,也会因为开发带来的巨大投入而存在种种的不确定风险。
竞争加剧
据中国风能协会最新统计,截至2009年底,华锐风电、金风科技和东方汽轮机三家企业继续保持我国风电整机市场前三甲的位置。其中,华锐新增装机349.5万千瓦,金风新增装机272.2万千瓦,东汽新增装机203.5万千瓦,三家企业合计825.2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市场的59.7%,独据大半江山。
而排在第四位以后的企业新增装机容量最高不到80万千瓦。其中,新增装机在10-80万千瓦的企业有16家,占我国新增市场的36.1%;新增装机低于10万千瓦的有20多家企业,多数企业刚刚进入样机试运行阶段,这些企业合计装机55.12万千瓦,仅占全国新增市场的4%。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认为,这些数据表明风电整机市场集中度在逐步提高,梯队层级越发明显。第一梯队的华锐、金风和东汽,与第二梯队差距越来越大,第一梯队的三家制造企业均超过200万千瓦,而第二梯队中没有一家超过100万千瓦,第三梯队则大多数尚处于样机生产阶段。
在三个梯队逐渐形成的背后,是风电整机制造业价格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去年整机集中招标价格在5800元/千瓦左右,今年3月份的评标价格已经降到了4750元/千瓦,降幅之快为历年少见。秦海岩分析,价格下降除了规模化效应及零部件供应体系完善带来的成本降低外,更大的原因来自于整机制造行业竞争的加剧。
变身开发商
随着风电整机制造业竞争的激烈,越来越多的整机制造企业开始涉足风电场开发,希望以此带动自身风机销售。
华仪电气便是最典型的一家。该公司2009年年报称,“针对风电机组销售特性,将力争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资源,积极参与风电场开发,以风电场开发带动风机销售。”
2009年7月20日,华仪电气公告,公司已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政府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华仪将独家或联合战略投资人拟投资100亿人民币开发该地区两处风电场。
而在此前不久的7月10日,华仪电气还与东营市政府达成协议,以在东营投资10亿元设立风机设备制造基地的代价,换得东营市三年内不引进同类型竞争者、华仪电气享有优先开发该市风力资源的承诺。其实,早在2008年,华仪电气就在内蒙古辉腾锡勒和吉林省通榆县有过类似的战略布局。
另一家有此思路的企业是湘电风能。该公司控股公司湘潭电机曾于2010年2月10日发布公告称,湘电风能将全资投资8000万元,在通辽市开鲁县投资设立“湘电风能(内蒙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风电资源开发、产业化基地和重型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除开鲁县外,湘电还对黑龙江、山东、甘肃和福建等地的风场资源进行了考察,并且已经和一些地方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华仪电气与湘电股份的策略清晰明了:拿资源换市场,寻找可利用的风场,由公司或者引入合作者一起投资,以此带动公司的设备销售。
通过“开发风电场——带动整机销售——转让再次获得溢价”的模式进行风电场开发的整机制造企业,论鼻祖要数金风科技。
早在2007年,金风科技便成立北京天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后来成为金风科技实现BOT战略的操作平台,具体模式为:由北京天润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风电场,项目建设采用金风科技的风电机组,待风电场建成后再销售项目股权获得溢价收益。这在当时国内风电行业内,绝对属于一种创新模式。
该种模式既延伸了金风的产业链条,也为其风电设备销售提供了稳定保障。从世界范围来看,整机企业涉足风电开发业务,以此拉长自身产业链,国际上已有先例,印度的苏司兰公司便是如此。这种模式被金风在国内复制以后,其他整机制造商纷纷效仿。
金风当时从事风电场开发,并非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金风科技战略与国际发展总监周彤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早在2007年,当时风电整机市场还处于供不应求时代。金风以开发风电场带动整机销售的需要并不迫切。之所以较早涉足风电场开发,除了向业界展示自身风机性能外,更多的原因在于金风总部地处新疆,风力资源丰富,而金风本身就起家于大阪城风电场,这方面经验丰富。
风险隐忧
据了解,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从事风电场开发,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只负责风电场前期测风,并不直接进入风电场运营。由于测风时间往往需要一年,一些想进入风电行业小型电力企业,往往不具备相关人才,又想节约时间成本,便选择与整机制造商合作的方式,待测风与风机安装完成后,便接手风电场。另一种模式则是整机制造商先将风电场运营一段时间后,再伺机找下家出手。无论哪种方式,核心都是以开发带动风机销售。
在中国风能协会副理事长施鹏飞看来,除金风科技外,目前涉足风电场开发的整机制造商多为民营企业,位于风机制造的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由于五大电力集团对采购这些企业的风机并不积极,在质量尚待检验、市场尚未认可的情况下,这部分企业只能以自己开发风电场的方式,来为自己的风机销售找到出路。
“以往是风机供不应求,那时候开发商热衷于收购整机制造商,而如今反了过来,变成整机制造商热衷于去搞风电开发,这种转变的背后折射的正是整机制造行业竞争的加剧。”施鹏飞说。
湘电风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辛也承认,介入风电场开发的主要原因是竞争激烈,风场资源是稀缺的,谁拥有风场资源,未来谁就拥有风机乃至整个行业的定价权。这种现象未来几年内或许会暂时存在,但随着整机制造业的大浪淘沙,优秀的整机制造企业将占领大部分市场份额,这种模式不太可能长久延续下去。
施鹏飞担心,过多的整机制造商投入到风电场开发中,对于企业的风机销售来说或许是好事,但对于风电整机制造水平的整体提升却不一定是好事。
“如果制造商变成了开发商,必然要选用自己的风机,如果没有相关标准限定,难免会造成近亲繁殖,这不利于形成良性竞争的行业环境。”
周彤也担心,在一二类风资源区已经基本被开发殆尽的情况下,整机制造企业对三四类风场进行小规模开发,盈利能力将十分有限。
配额制利好
然而,对于打风电场开发主意的整机制造企业而言,他们的首要目标是风机销售,至于风电场今后能否溢价转手,则尚属后话。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任东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有望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并网配额管理办法》草稿中,将考虑以实际的发电量为基准,规定发电企业在其发电总量中,必须收购一定配额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
具体的比配额将参照《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比例,即大发电企业为1%-3%,权益发电量超过500万千瓦的电厂,则要求达到3%-8%。据了解,该草稿已经上报国家能源局,不日即可获得正式批复。
我国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中,除了少量的光伏发电外,主要以风电为主。由于光伏发电的成本仍在1元以上,是火电的2-3倍,因此,未来配额制的实施,最大受益者无疑将是风力发电企业。
这对那些已经进入风电开发领域的整机制造商而言,显然是个利好消息。祁和生表示,未来五大电力集团为了达到规定配额,必然要从这些制造企业手中收购风场,由此产生的溢价,将会使企业获得除风机销售以外的额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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