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国家能源委是国家高层次的能源决策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各个部门的领导一起来参与研究能源领域国家层面的大事。国家能源委将加强对能源战略、能源结构、能源布局、能源政策、能源价格以及国际能源合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研究,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和工作方向。目前,煤电之争、太阳能、风能的发展都涉及到价格或补贴问题,一旦理顺资源价格体系,将会促进能源特别是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委还将牵头制定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将指导能源中长期开发建设,覆盖时间预计超过20年。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将重点调整能源结构多元发展,发展新能源、核能及生物质能源、水能、风能等。鉴于减排压力的紧迫性,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将加快新能源建设步伐。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为新能源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将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与原《可再生能源法》相比,重点不再是立法推动新能源,而是协调解决各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新能源将进入合理、有序和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修正案既有利于屏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低品质产能,也对未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奠定了法律基础。国家将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将对新能源行业达到直接补偿差价费用和扶持产业的作用。
发展新能源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
国家已经制定2020年非化石能源使用达到15%的目标,这必然要依靠发展光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据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介绍,“十二五”期间,按照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将把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放在工作第一位。围绕我国在哥本哈根会议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重点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加大能源科技研发力度等。“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刚刚起步,预计会更加注重新能源发展,增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比重,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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