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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规范风电产业发展

  国家能源局3月29日在京组织召开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风电行业标准建设,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负责承担能源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据介绍,此次启动建设的风电标准体系包括风电场规划设计、风电场施工与安装、风电场运行维护管理、风电场并网管理技术、风电机械设备、风电电器设备等6大类,每大类包括若干条具体标准。这些标准被集中收入会议上发布的《风电标准体系框架(讨论稿)》中。

以标准应对产能过剩和并网难

  近来,风电和太阳能等新能源行业产能过剩、并网发电难等问题一直困扰整个能源界,期待建立相关行业标准的呼声此起彼伏。为此,国务院去年9月出台《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其中提出对风电整机设备产能过剩的预警,积极接收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的政策措施也陆续出台。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会议上表示,国务院38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因此,此次全面启动风电行业标准建设,就是落实此文件规定,加快推进风电标准建设,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

  “加快风电标准建设还将有助于解决当前风电上网难等突出问题。”刘琦指出。《框架体系》讨论稿中包含风电并网管理技术,将对风电场开发、建设、运行维护,以及风电设备选型、风电功率预测等产生积极的规范引导作用,有利于提高电网对风电的接纳能力,为风电大规模开发创造条件。

标准制定工作形成机制化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思路,此次为加快风电标准建设步伐,除了建立全面的行业标准体系外,还将在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等方面统筹进行。业内人士评价认为,这与此前标准制定的思路有诸多不同。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曾联合国家标准委员会等单位制定出台过如《压水堆核电厂标准发展规划》、《海上风电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标准,但多数是单个出台。而此次发布的《体系框架》中规定的173项标准,涉及风电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比以往更系统、更全面。

  另外,在此次启动标准建设的同时,国家能源局还专门成立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我国风电标准建设的政策,审查确定风电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还成立专家咨询组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拟定委员会运作章程和工作规则,从提供决策咨询、具体负责标准编制等层面系统、全面地启动标准化工作。

  对此,刘琦表示,提出这种思路的初衷就是为了能够协调各方力量,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实现风电标准的完整与统一。刘琦特别指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风电企业、研究院所、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和高等院校等来自产、学、研各界的作用。

业界积极建言献策

  刘琦提到的“发挥各界作用”,也体现在了3月29日的标准化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当天的会议吸引了国家发改委、中电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院、中科院、可再生能源学会以及国网、华能、大唐等来自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等各个层面的近200名代表。

  会上,在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李冶的主持下,风电行业代表们分别就自身关注的话题,以及各自承担的具体标准制定工作各抒己见,并提出对于《标准框架》的修改和完善建议。大家在发言中一致认为,全面启动标准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对于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影响深远。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研究员朱俊生表示,标准制定工作涉及的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多的是管理问题。他建议未来在进一步制定细化标准的同时,能够加强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工作,适时地推出强制性标准。

  李冶表示,接下来《标准框架》(讨论稿)将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在即将出台的完整体系框架中得到充分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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