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初审法院(CFI)已经降低对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及其荷兰子公司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巨额罚款。
据悉,2005年,欧盟反垄断法组织对标致雪铁龙及其荷兰子公司判罚4950万欧元,理由是该公司在1997年至2003年期间阻碍荷兰地区的汽车经销商向荷兰以外地区的消费者出口汽车。
欧盟初审法院表示,欧盟反垄断法组织夸大了标致雪铁龙对公平竞争法则的破坏,最初的判罚过高。
据悉,荷兰当时曾宣称在欧盟地区拥有批发价最低的标致汽车,并吸引了大量来自法国、德国和其他欧盟地区的买家。但是标致雪铁龙公司却通过减少经销商的奖金的方式阻止汽车出口。
(国际金属加工网编辑:刘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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