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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业调整振兴规划 大船企受益明显

  此次船舶调整振兴规划各项措施基本在市场预期之中,其中大部分内容在“造船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已提出。此次在行业整体急转直下背景下,由国务院颁布这一调整振兴规划,其各项政策的实施力度必然会有所加强。

  下游需求疲软,规划短期难以改变行业整体下滑趋势: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造船行业开始步入寒冬,2008年新接订单5818万载重吨,同比下降52.2%,手持订单2.046亿载重吨,同比增长28.7%,造船完工量、新船订单、手持订单占世界市场份额分别为29.5%、37.7%和35.5%。此外,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初步分析,预计2009年我国新接订单仅为2000万至3000万载重吨,同比下降65.6%至48.4%。此次振兴规划虽提出通过鼓励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和单壳油轮强制淘汰等措施提高市场需求,但整体需求从根本上扭转还有赖于全球宏观经济的转暖,这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我们认为政策对行业构成长期利好,但短期内难以逆转行业整体下滑趋势。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将现行内销远洋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长到2012年属实质性利好:造船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大部分船东靠银行信贷来购买船只,金融危机以来,船东由于资金出现困难而导致撤单、推迟订单现象,此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将现行内销远洋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延长到2012年,有利于船东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国内船厂在手订单。出于风险控制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倾向大船东,而其客户大部分为大型船企,因此规模较大的船企受益更为明显。

  其他政策有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我国正从造船大国迈向造船强国,经过前几年的飞速发展,行业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盲目扩张产能、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等,此次政策中,“今后三年暂停现有船舶生产企业新上船坞、船台扩建项目”主要是控制产能,避免盲目扩张;“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有利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提高行业国际市场竞争力,这都是利于行业长期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此外“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支持高新技术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重点配套设备研发”一项,由于主要是大型船企担当技术及研发任务,受益的也主要是大型船企,两船作为造船行业龙头企业都有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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