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业关乎到国家的竞争能力和国民经济增长潜力,因此国家长期以来从政策上的支持力度一直很大,近期国家出台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方案,利好国内机械行业的长期发展。
20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会议决定,加快装备制造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必须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近期国家提出的振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其实和2006年6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内容出入不大,甚至可以认为是一个补充。而在08年9月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也曾联合下发一个相关通知,调整部分装备制造业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进口税收政策,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石化设备、大型煤化工设备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座位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特别在当前球经济严重下滑的背景下,装备业振兴政策的持续出台显示政府对于机械行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相比2006年版的《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本次规划内容体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强调依托重点工程来推进装备国产化,二是强调发展关键配件、基础部件自主研发和生产,三是提出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重组。首先,依托重点工程推进重大装备国产化,有利于国内机械类企业打开国内市场。其实该条政策的提出由来已久,但鉴于国内机械产品的性能稳定性问题,国内大型工程建设更倾向于选择国外品牌产品;但本次政策专门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因此该政策有望帮助国内机械企业在前期为刺激经济而批建的大批核电、风电、铁路、城轨等重点工程项目中获得订单,客观上缓解由于国外订单减少和国内经济滑坡形成的市场需求疲软问题。
其次,另一个特点在于本次强调提出了发展关键配件、基础部件自主研发和生产,本次规划在以前对装备整机鼓励和支持的基础上,对基础零部件的重视程度明显有所加强,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会进一步惠及到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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